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珠算五级:合格。
考生报考科目均达到合格标准,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 申领时间:
2012年1月16日开始。
三、申领时须携带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 申领地点:
1、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需要办理注册的人员,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2、只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注册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暂住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五、 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其他事项的,请登录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网址:http://www.njcz.gov.cn/main.shtml)了解相关要求并下载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