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1日至25日
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2年6月11日至25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省考办(查询电话0551-5100359、5100366)或市考办(查询电话0564-3378215、3378270)查询办理。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6日。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考办指定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政务服务中心十二层1209室)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市考办指定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政务服务中心十二层1209室)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8月20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考办指定地点(合肥市财政局一楼国库支付中心大厅新证办理窗口,电话0551-3532233、3532014)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三)交费确认
除本报名简章第五条所指的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外,所有考生一率实行网上缴费,市考办不受理现场缴费。
首次报名人员,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网上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应届毕业生,在通过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后网上交纳考试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10〕15号)规定执行,即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同时收取上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考务费按每人每科10元。
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8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