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点设置
(一)考点设置应当避开繁华、喧哗地段。
(二)考点门口应有“XX年上(或下)半年广东省XX市XX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点”标识,张贴《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考场规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场安排表(考场编号、准考证起止号码)、考场布示图、考试时间表及医务室、洗手间指示牌等。
(三)考点设主考官1人、副主考官1-2人,负责考点的考务工作;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人员,负责该考场的具体监考工作。
(四)考点应按各级财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在开考前一天完成考场布置,并完成本考点监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五)考试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周边地方,学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
二、考场设置
(一)考场门口张贴本考场号(即“第XX考场”标识)、准考证号起止标识、座号平面布示图。
(二)考场光线充足,整齐清洁,环境安静。
(三)每个考场的考生数量为30人,余数不足30人的单设一个考场。
(四)每个考生一个桌位,考生之间应当有一个座位以上的间隔。
(五)每个桌位的右上角应当粘贴准考证号码。
(六)不得使用阶梯教室作为考场。
(七)考场内除考试必需设施物品外,其他杂物和与考试有关的纸张字迹等必须清除擦尽。
附则3:
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每科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出场。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核对考场号、座号确认无误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置桌面左上角。
三、考生只准带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擦、尺子、和电子计算器(免套、非立式、无存储功能)进入考试座位,随身携带的其他物品一律按要求存放在考场的指定位置。
四、考生必须使用蓝色、黑色、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作答,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物作答,使用的,该科目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五、考试铃响考试开始,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不得超过装订线填写。试卷不得做任何标记。
六、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试卷纸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七、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有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考试试卷带出考场。提早交卷也应执行本款规定。
九、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考生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认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