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广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7]345号),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月21日上午9时起,3月7日下午17时止。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dg.gdkszx.com.cn)进入我市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
“报名确认”时间:2008年3月3日至7日。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即后门)。
联系电话:22203889。
(三)报考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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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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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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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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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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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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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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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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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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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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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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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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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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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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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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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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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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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实行滚动考试,3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5个科目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即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务相关法律》2科)条件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即当年)内通过2个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⒉《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卷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答题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它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⒊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二)考场设置
考场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陆“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dg.gdkszx.com.cn)用A4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三)教材
可以到东莞市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统一征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