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室(以下简称省考办)关注到,个别培训机构以能够帮助不具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为由,收取报名人员报名费和高额培训费等。为规范云南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维护报名人员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各州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州市考办)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的要求,依据《云南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认真审核报名资格,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已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报名资格。对于考办工作人员中有利用考试工作之便,参与有关机构代理报名造成不具备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省考办将依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给予其停止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或者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二、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需本人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时所选考区所含州市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为6月18日至7月6日。
三、首次报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除需本人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时所选考区所含州市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外(首次资格审核时间同上,首次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交费),还需本人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考办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二次资格审核时间为8月20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
四、自行重新上传照片的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老考生),必须在6月18日至7月6日期间,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前往报名时所选考区所含州市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照片审核。由于考生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不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的情况,考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五、考生若遇与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相关的疑问,可直接向各级考办咨询,不要轻信其他社会机构和个人,谨防上当受骗。如有对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相关的投诉、举报,请向省考办反映,省考办联系电话:0871-3183073。
特此通告。
云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