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协议
网上报名协议
1.本网站网上报名系统的所有权归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考人员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本人已经认真阅读本网站中提供的“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及“公告”中的内容,并保证本人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3.报考人员保证理解并遵守本网站提供的全部考试相关文件中的内容。
4.报考人员本人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如存在不真实、不正确的,在考前、考试期间、考后,本人愿意随时接受考试管理机构作出的相应处罚。
5.报考人员本人注册成功后,将使用系统指定的报名注册序号和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初始密码作为登录本网站的依据。报考人员可以对自设的初始密码进行修改,报考人员本人将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和系统指定的报名注册序号并保证不向任何他人透露。否则,报考人员本人将对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负责。如报考人员不慎遗忘报名注册序号和个人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供的“找回报名注册序号、密码”功能找回相关信息,如果仍无法找回的,报考人员本人可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帮助找回相关信息。
6.报考人员本人理解并同意,在报名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所引起的无法正常报名的情况,本网站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7.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日期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名状态,如因本人未履行查询确认的责任,由此带来的报名异常情况,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8.报考人员的交费方式按本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未经交费的报考人员无法取得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