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通知单及证书的领取:
凡参加考试的考生,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一科考试成绩不合格,其它科目成绩作废,不再作为下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央及区属企业、单位按属地管理),逾期不办理者,视同放弃。
申请办理证书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成绩合格通知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红底)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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