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5月31日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自治区财政厅后院办公楼303号),电话:(0951)5017396。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6月2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每人须缴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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