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新会协[2013]19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3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安排了本年度培训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本年度培训以参加中评协面授班、协会面授班、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网络学习、机构自办班4种方式进行培训。
一、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执业机构参加中评协举办的各种高层次培训班(见《中评协2013年培训计划》附后),以开拓视野、提升专业技能。
二、为使执业会员有更好的知识储备及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我会将以面授班(含中评协远程视频培训班)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视频点播模块两种形式进行年度培训(面授班为24学时,远程网络视频为16学时,累计学时为40学时)。面授班学习时间我们将会通过协会网站及QQ群及时通知大家。远程网络学习可登录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网继续教育模块,点播学习。网址: www.esnai.net 。学员通过付费、注册、登录、学习、考试、打印结业证等流程,完成年度培训工作。
(一)如有以下情形的,不予结业:
1、面授班(24学时)、远程网络视频(16学时)累计未达到40学时的;
2、在网络开放期限内,未完成学习的;
3、执业会员未达到40个学时、非执业会员未达到32个学时的;
4、考试未达到60分合格成绩的。
(二)已交纳网络培训费,但因自身原因未在网络开放期限内学习的,须再次交费方可参加第二次的补学。
三、对机构自办班的要求。符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制度》自办班条件的机构,应于5月30日前,将2013年培训计划上报我会审核。如未上报年度计划或未举办自办班的,则应参加面授班(含中评协面授班、协会面授班)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网络培训学习,否则不予确认学时。
1、师资要求:为自办班授课的执业人员,必须参加中评协举办的各种培训班。
2、培训班期间我会将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机构应在培训班开始前15天内,上报具体培训时间、内容、地点、师资等内容,以便我会安排人员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3、建议培训班采用封闭式培训。印制培训讲义,便于学员更好学习。
4、未完成本年度培训任务的学员,本年度年检不予通过。
四、本年度的培训班信息,将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发布,不再下发纸制文件。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www.xjicpa.org.cn)、新疆注册会计师QQ群(群号:6277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