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全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6月13日至7月13日
资格审查和像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3年6月13日至7月14日,
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6月13日至7月15日,
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3年6月13日至7月20日。
(二)报名程序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再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8-86740202)。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确认档案号。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13年新参考人员,应直接到网上查询档案号并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事项。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市培训考试中心(地址:市政府综合大楼2号楼0723房间,电话:26110985)核查,否则其成绩将无法进行滚动管理,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5.上传像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像片,像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像片成功上传后,应于2013年6月13日至7月14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香港、澳门居民需提供香港或澳门公立全日制高等院校经济类、工程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和香港或澳门居民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到省资产评估协会(地址:成都市红星中路二段120号亚新大厦9楼,电话:028-86756539、61642331)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可委托他人代审,或使用电子邮箱的方式,将上述材料扫描后发送至sc-cas@163.com邮箱进行远程资格审查,凡使用电子邮箱进行远程资格审查的考生,考试合格后办证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在公布考试成绩时通知)内按上述要求到省资产评估协会进行资格复审和办证,在复审时如发现所提交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第九条进行严肃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